人生的歴程中,會面臨一些選擇。回想我在南投縣草屯鎮炎峰國民小學唸四年級時編班在四年甲班,我因在全班成績唸第一名,班級級任導師簡錦峰老師指定我擔任班長,升上五年級時,要依學業成績高低重新編班,成績前段的編在甲班,成績中段的編在乙班,成績末段的編丙班。我本來是要編在甲班,當是因甲班級任莊瑞冰老師很兇,怕他鞭打,而選擇堅持留在在乙班。適巧乙班的級任老師是剛從台東師範學校畢業分發來任教的莊金明老師,當時即向洪以遜校長反應,如果我不想編在甲班,就留在乙班好了,也因此五年級與六年級我都在乙班,且在班上學業成績第一名,因而繼續由導師指定擔任班長。由於級任老師初任教職,教學熱心、認真負責,也對我特別看重與關注學業,民國50年畢業時,參加台中市初中聯招,我以兩科189分成績高出省立台中一中錄取分數184.5有4.5分,以最高分成績錄取台中市立一中。如今回想起來,當時若依成績編在甲班,可能參加台中市初中聯招考試的結果,不會是台中市立一中的狀元吧。
人生的道路上會面臨各種選擇,從小學畢業參加台中區初中聯考以第一志願考取台中市立一中。再於民國53年從台中市立一中畢業,參加台中區高中聯考,以第一志願考取省立台中一中。在高中階段又選擇理工組,唸的是物理、化學、生物,以推理理解為主,而不是文法商組唸的是歴史、地理,以背誦記憶為主。民國56年參加大學聯考時,先填志願再依考試成績照分數高低分發,而考上台灣師範大學化學系,選擇所學化學學術領域,而確定化學學術專長。在大學又因本身接受師資培育專業訓練而選擇以教師為職業,扮演傳道、授業、解惑角色,從事教育工作,誨人不倦,以發揮所學專長。
民國61年自台灣師範大學化學系畢業,即回家鄉南投縣,應聘省立在南投高級中學任教高中化學,有了化學專長、又有教師事業,就比較好選擇終身伴侶。民國65年因緣際會而認識從事國民小學教育的音樂教師,從認識、交往,而彼此選擇當終身伴侶,所謂【擇其所愛,愛其所擇】,步入結婚禮堂結成夫妻,而建立家庭,為人父母。一般人所謂成家立業,我則是先立業再成家,俗諺所謂:【人生最得意兩件事,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如今回顧所走過的人生歴程,感受到人一生的榮枯,實取決於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