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朋友總在新年時勉勵大家,「一年之計在於春」,沒有錯,因為這是歷史定律,大家都這麼說,但仔細想想,Timing有問題。下面為個人的看法。
按春天是生發時節,五行上,春屬木,是四季之首,方位是東方,後天八卦屬震卦,震卦的卦性是行動,PDCA循環(P:Plan;D:Do;C:Check;A:Action)的D,這一切的ㄧ切都指向春天是行動的季節,「最是一年春好處,絕勝煙柳滿皇都」,在立春節氣來臨時,正是東風解凍 、蟄蟲始振,草木都在萌芽發動了,如果還在計畫,則「暗時全全步,睡醒無半步」不就空悲切了嗎!從企業管理五功能之首的「計畫」或PDCA循環的P立場而言,年度計畫應當在去年冬天或十二月就要完成。
《易經》12辟掛裡面,農曆的11月是《復卦》(地雷復),一陽在下,五陰在一陽之上,所以是復見天地之心。從卦氣來看,復為冬至之卦。冬至時雖然表面上是一片死寂,但卻是暗藏無限生機。《復卦》的《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就是指冬至之時,人們要暫停一切商旅活動,閉關檢討過去的經營得失,並且提出年度計畫的時候了。這也是我在擔任企業管理顧問時對企業提出的觀念,建議企業要在新曆的12月中旬,大概就是立冬之前完成新年度規劃,名稱為新年度方針發表會,然後於新年度的1月正式實施。
其實每一家管理到位的企業早於去年底都已經完成XX年度方針發表會了,他們實踐理念的是「一年之計在於冬」,而非春天也。況且新曆的1月還是冬天,春天尚未來臨,怎能說一年之計在於春呀!不是太晚了嗎,更不符合效率與效果的管理原則。
所以應當改為「一年之『計』在於冬,一年之『動』在於春」。企業一般是在冬天進行年度檢討分析(C與A),同時進行新年度計畫(P),在經過年度方針與目標發表會的共同參與確認後就要付諸年度行動(A)。這個行動一般都從新曆的1月1日元旦開始。接著就是新年度的循環,好像地球繞太陽一周365天一樣,天行道,自強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