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男女有別】是天經地義的事實。嬰兒出生時,一眼就能從外觀分辨是男、是女。現代醫學科技發達,一般而言,婦產科醫生都會應孕婦要求,在懷孕三、四個月後,以超音波儀器所顯示的影像,提前告知懷孕的婦女,其所預定生產的胎兒性別。即使在肉眼無法察覺的特殊情況下,甚至可做染色體檢查,XX是女性,XY是男性。在中國傳統社會裡,常會以【弄璋之喜】恭賀生男嬰,以【弄瓦之喜】恭賀生女嬰。如果婦女懷【雙胞胎】,同時生了男嬰、女嬰,則會以【龍鳳呈祥】恭喜祝福他們。
現代社會裡,父母對男嬰的【角色期待】也有別於女嬰。同時對嬰兒日後的成長發展,男生的【行為規範】也有別於女生。男生要有男性的樣子,女生要有女性的樣子,男女性別角色大不同。如果,有一個人形象被別人說成【不男不女】,那是明顯的行為偏差,也是一種社會指責。社會裡的成員,有些人生理上雖是男性,心理上卻將自己想像成女性,打扮成女人,言談舉止上以女人自居。反之,此種【性別認知】的心理偏差,也會發生在一些女性身上。社會對男女所扮演的【兩性角色】,會有不同的【角色期待】與【行為模式】。一般而言,男女兩性在社會互動的過程中,會學習到社會對男女性別的【角色期待】與【行為規範】。
小時候生長在台灣農村,記憶裡【男主外女主內】,男女分工合作,男人負責在外的屯田、耕種、付出勞力等工作,扮演著【工具性】角色。而女人則在家裡煮食、教養子女、主持家務等工作,扮演著【感情性】角色。傳統的農業社會,一般而言,農村家庭均為大家族生活,三代同堂同住三合院的生活型態很普遍。印象中,每當家族中的男人,在外耕種工作完返家休息,女人就忙著準備晚餐,取柴、取水、煮飯、烹飪。
1950及1960年代,台灣仍處在農業社會,只記得放暑假時,媽媽帶我回彰化縣芬園鄉的外婆家,外婆家在社口村家業務農,全家耕作不少的農田,三位舅舅負責外面的農事,三位舅媽則在家裡負責家事。晚餐時,皆由家族中的大家長,我的外公,呼喚所有男人先上桌用餐,而女人則在旁邊伺候,等男人用完餐後,家族中所有女人再上桌用餐。此種【男尊女卑】的塑型,呈現出一種男性優越、男人主宰的強勢形象,在1960年代以前,台灣的農村社會仍然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