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一個社會團體,家庭制度是最基本的社會制度。一般而言,家庭是男女雙方經由婚姻關係成為夫妻而建立,接著生兒育女而為人父母。現代社會中,已產生很多不同的家庭型態。今日台灣社會裡,年輕夫妻由於家庭經濟上的需要,夫婦都在外就業的【雙職家庭】有日漸增加的趨勢。有些則是【通勤家庭】,夫妻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分居兩地,以通勤方式每週末,甚至每個月才聚會。也有的是【頂客】家庭,夫妻雙職但無子女。【頂客】翻譯自DINK,此詞原文是(Dual Income No Kid )的縮寫,意指雙薪收入無小孩。其他有離婚或喪偶形成的【單親家庭】,有再婚後養父或養母與子女組成的【養親家庭】。同性婚姻合法化後,也有兩位同性戀者組成的【同性戀家庭】。這些都是受社會變遷影響,所產生的新的變型家庭。
民國50年代以前的台灣農業社會,大多數是【大家庭】,通常是由祖父母、父母、子女三代所組成,若祖父母長壽,且其子孫早婚,甚至也有可能四代或五代同堂。如今台灣已是工業化社會,大多數家庭都是【核心家庭】,它是由男女因婚姻關係成為夫妻所建立,或進一步生育子女升格為父母,與其子女所共同組成。大多數的現代社會裡,實行【一夫一妻制】者最多。有些社會有【一夫多妻制】,例如: 中東地區的阿拉伯社會。實行【一妻多夫制】不多,例如: 中印邊界的尼泊爾人,與一部分西藏人。在中國大多數是以男性為主的【父系家庭】,有【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的傳統,所謂:【嫁出去的女兒,娶進來的媳婦】。婦女在父系家庭,香火承襲上為附屬地位。父系家庭的居住型態,通常隨父親或丈夫的住宅合居。此種居住型態謂之【父宅家庭】,有別於古代【母系家庭】,以母親或妻子的居住地為合居處的【母宅家庭】。
社會學家認為家庭最主要具有功能是【生育】的功能。無論在中國社會或西方社會裡,在家庭之外的生育,總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責難。當男女結婚成為夫妻建立家庭,再生兒育女成為父母,就要負起養育教化的責任。子女在家庭中的語言、心智、行為規範、價值觀念等等的發展皆墊基於家庭教育。換言之,家庭具有將兒童教養成為,社會所接受的成員之責任。古今中外家庭向來都是一種經濟單位,它提供家庭成員食、衣、住、行、育、樂等各種生活需要。為了達到這些需求,家庭中成員彼此分工合作,以各種行為或活動來換取所需。
美國影星坎迪絲柏根(Candice Bergan )在她所著作【家庭、性、與城市】書中指出:【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你的家人】(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n life is your family. )。足見家庭賦予人們,一種歸屬感與安全感。在現代社會裡,由於人際關係改變,人們常有一些疏離感,家庭正好提供一種安全、親密的環境。家庭裡的夫妻、父母、子女、或親戚,彼此之間相互成為感情支持者。家庭常常是一個温暖、安全的避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