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中,尋求終生伴侶,是一件重要大事。一般而言,現代男女【擇偶】大都是經由認識、交往、戀愛的過程,再論及婚嫁,雙方經由結婚而成為配偶。在傳統的農業社會裡,很多是憑媒婆介紹,以【相親】方式,選擇合適的對象,結婚而成為配偶。在中國古代的人,甚至不經由【媒妁之言】,雙方父母直接【指腹為婚】,長大成人後結婚而成為夫妻。
現代的工業化社會,資訊科技高速發展,社會裡所有未婚的成年男女,都有機會成為擇偶的對象。然而,現代社會中有【約定俗成】的各種社會規範與擇偶原則,限制並減少了選擇結婚對象的可能性。這些規範原則在擇偶過程中,成為限制性條件。諸如:年齡、教育程度、家庭背景、宗教信仰等條件,其他還有的考慮到種族、近親、地理限制等因素。
首先,就年齡條件而言,通常男女雙方都會選擇年齡比較接近的。同時,男士多會選擇比自己年輕幾歲的女性,女性則會選擇比自己年長幾歲的男性,為結婚的對象。其次,在教育程度上,都希望對方的學歷跟自己不會相差甚遠,而且通常是男方學歷較高,或者是至少雙方教育程度相當。在家庭背景方面,中國的社會常存在著【門當戶對】的觀念。一般而言,男女擇偶的對象,大多是同等的社會地位與相當的家世背景者。
在宗教信仰方面,異教婚姻常會受到宗教團體、或家庭生活的限制。例如,在美國社會裡,常見天主教徒不賛成,跟其他基督教派信徒結婚。另外,在種族方面,美國號稱【民族大熔爐】,時至今日,黑人與白人的婚姻仍然不多。在台灣,以往的農業社會裡,家長反對本省人與外省人結婚。傳統的中國社會裡,也很少娶洋人或嫁給洋人,這些都是種族條件的限制。還有,很多社會都有近親不可結婚的限制。從生物學角度觀之,近親基因遺傳較易導致畸形嬰兒,此亦是近親不婚的原因。
在地理環境限制方面,台灣傳統農業社會裡,結婚的對象通常是附近的人家。俗諺說:【近水樓臺先得月】,男女交往擇偶的對象往往在鄰近地區。現代工業社會中,由於交通便利,社會各階層流動性大,地理條件的限制因而減少許多,在擇偶交往的過程中,影響因素相對減弱。然而,雙方若結婚成為夫妻,婚後因家庭的建立,仍需雙方協調尋求地理上親近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