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90年代的台灣科技電子業,創造了3C產業以及筆記型電腦代工及製造的一番榮景,也樹立了全球第一不可動搖的地位。早期專門開發電腦主機板(PC Mother-Board )的華碩、技嘉、精英及微星等公司,趁著當時的熱頭上一窩蜂積極的投入筆記型電腦的研發設計代工或自我品牌的領域。
倫飛電腦,在90年代堪稱是台灣筆記型電腦領域的龍頭,與藍天、大眾電腦等並稱元老級筆電品牌。90年後期,公司開始出現經營問題後,研發團隊紛紛出走,從此引發了台灣筆電界一個很特殊的現象——延攬(挖角)設計團隊。進而形成台灣筆電業界經常發生的團進團出大風吹效應。
由於筆電設計人才的培養不易,工程師的身價自然也就水漲船高,因此吸引無數社會新鮮人競相投入這個產業,讓自己身上鍍金後,再尋求待價而沽。因此,除了原先倫飛設計團隊分佈在各個公司而撒下種子外,這些公司的研發工程師,也都各自形成無數個小團隊,同時也在每個公司為了鞏固自身實力或補足研發能量下交相被挖角。因此,如何留住這些研發人才而不被對手挖走,也是每個公司HR非常頭痛的問題。
台灣筆電團隊在產品開發的實力及速度上,也堪稱世界第一。這裡面不得不歸因於台灣筆電研發公司特有的加班文化所致——而這種文化對於後續各項產品(包含手機開發)的開發模式,可謂影響(貽害)深遠。因此,常態加班,如果要說是個變態的文化,也未嘗不是,例如:未到晚上九點後,沒有人敢起身下班;主管若是還沒下班,沒有人敢走;工程師若是經常任性「早退」,則年度考績不會太好看⋯⋯
時序來到2000年,台灣筆電產業從原先的群雄割據,在經過一陣紅海的廝殺後,形成了三分天下的態勢,產品也已臻於成熟,繼之而起的則是手機產業的發軔。而同樣地,台灣某些手機研發業也自然「繼承」了筆電產業的開發模式,也有了奇怪的加班文化。更因為工程師屬於責任制,更加助長了加班文化的普遍性及必然性。
我本人在手機業擔任研發主管時期,最為排斥的就是無端而加班的文化,倒不是不能加班,而是不能為了加班而加班,硬把非常態變成了常態。因為這不但容易養成工程師白天不專心設計,於是刻意安排會客以及處理瑣事等,看起來一副忙得不可開交的模樣,接著才利用晚上加班時間開始安靜的做設計。正因為我本身是位不鼓勵加班、也是位帶頭準時下班的主管,因而在整個公司數個研發團隊中,相對的成為上層較爲「不喜歡」的主管。
副總以上主管經常會這樣問我:「你的部門為什麼都不愛加班。一到晚上七點後,你的人都走光了。其他HW及SW部門的人員,卻都還在公司?」
「副總,我們有因為不加班而影響進度嗎?」我反問。
「好像沒有過⋯⋯」主管抬頭思考一下,回說。
「那就對了。我要求工程師將事情儘量在白天完成,非必要不要加班,除非今天的工作做不完,或是其他跨部門配合作的部分需要配合才必須加班,並非不加班。」我提出了對於加班與否的個人觀點。
「哦,那是其他部門主管向我反應的,他們覺得其他工程師會感到心裡不舒服,也不公平。」主管表情有點不自在,似乎感到自己說話不適切。
「每個部門的特性不同,不能一同比較。但是做事的觀念可以一致。如果可以準時回家陪家人,為什麼下班非要留在公司?」我一派輕鬆的說。
我清楚自己的這一番說法及原則,勢必會為自己帶來麻煩。果然,回顧我在這段手機業的經歷看來,確實也明白自己是上層最不欣賞、考績也是殿後的那位研發主管之一。但我卻是一點也不在意。
某台灣第一品牌的手機廠,在2008至2015年間,用了工程師新鮮的肝換來股價的飛漲,填滿自己的荷包,撐出了無數股東臉上的微笑。
某天晚上八點,幾位工程師來到某模型廠開會,討論新產品模型樣品的製作,會議從晚上八點開始雙方折騰到午夜結束,幾位辛苦的工程師臨離開前卻丟下一句:「明天中午前,必須做好交來。」話語一落,在場人員雖面有難色,卻又不敢發出怨言,因為這代表了工廠的相關人員,得必須熬夜通宵趕出來,以應付他們的測試,那是典型大廠的傲慢態度,硬把自己的壓力灌到他人身上來承受。所幸,從那次之後,該工廠不畏壓力,將這傲慢的大廠列為拒絕往來客戶,寧不賺這種辛苦錢,也要狠狠地給他們一個教訓。
加班,經常於人以奮發努力的印象,除非被要求加班外,個人也會得到相對該有的報酬與升遷。但若是被迫抑或是刻意為了討好他人的為加班而加班,則大可不必。希望科技電子業能明瞭,在任務完成時間允許下,可以不靠加班而達成的團隊,才是優質團隊。當然,如果能有證據證明,最終無法如期完成的原因,都歸咎於團隊的不加班導致,那麼,我會認為是專案管理的機制出了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