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弔詭》之一:
《求愛者反得不到愛》
我一貫主張:成年人(例如二十歲以上)應該立志不再求愛,應該將求愛之心轉為自愛才是。因為建立獨立人格,培養根本自信,是一切人生問題的總答案。
不求愛的人,反而能敏鋭地覺知別人對他付出的善意;只要別人給他一點點愛,他就會有愉悅感激的反應;也讓給愛的人深有成就感,而且覺得愛他很容易,遂更樂意給他愛了!
反之,渴求被愛的人,別人不論對他付出多少愛,他都會覺得不夠,還要更多;遂讓愛他的人深感壓力而且難有成就感;既然愛他這麼辛苦,就不如敬而遠之了!
結果就是:愈渴求愛的人愈得不到愛(正佛所謂求不得苦),不求愛的人反而感受到更多的愛。這不是很弔詭嗎?
但這弔詭的現象是怎麼來的呢?原來是求愛的人,其實付出了他的無價寶,就是自尊(人的自我,本質即屬無限性)。既紆尊降貴去卑屈求愛,當然要回收到無限的愛才能平衡;這就是求愛者為何給他再多愛都不夠的根本原因所在。所以只有不求而得的愛,才能讓人真愉悅感動。這也印證了真愛必基於雙方的主體自由(施愛者無私,被愛者無求。)這一項真理。只有依真理而行,才能讓「愛」在施受雙方都得到美好的實現。
但人為什麼偏要求愛呢?根本原因就在他還停留在孩子的階段沒真的長大。原來孩子因生命人格尚未發育完成,自我意識或自尊的需求也尚在朦朧之中,所以他的感情生活是以被愛為主;而大人則是以主動去愛為主。所以求愛(撒嬌邀寵討拍)可以說是小孩的專利,大人也只會覺得小孩討愛的天真無邪。但等到人漸漸長大,自我意識漸漸浮現,對伸手討愛就會覺得屈辱;這時就應該逐漸調整對感情關係的態度,而學習主動去愛人了!否則一定會出現求愛與維持自尊的兩難矛盾,使得被愛變得彆扭不自然(又求愛又忍不住說我才不希罕),施愛也難保出於無私而不免存希求回報之心了!
所以,要消除這矛盾弔詭,還是要自覺地期勉自己順時長大,莫留戀童年罷!前面不是說嗎?建立獨立人格,培養根本自信,是一切人生問題的總答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