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一盤散沙?「本位主義」是客觀性之敵?/許宗力、尤美女同學誰比較客觀?
司法院長許宗力於2023 年9 月9 日律師節活動時指辯方(律師)在國民法官案件「看不出團隊合作跡象,顯得一盤散沙」,引起衆多律師不滿,全國律師聯合會(尤美女理事長是許宗力在台大法律系的同班同學)表示「難以苟同」,全律會指出「國民法官是司法改革重中之重,如果想發揮改革火車頭作用,需審檢辯三方齊心協力,律師界在立法階段多有良善建言,全律會、各地公會全力支援法院辦理模擬審判、教育訓練課程,努力成果不容抹煞⋯⋯目前實施九月只有七件判決⋯⋯不應以少數樣本論斷⋯⋯希望提高法扶律師報酬。」
司法院指出「、、回顧七件已做成判決的國民法官案件,各界指出有檢辯法庭表現落差現象,司法院知悉官方與非官方在組織、訓練、人力配備上有明顯落差,才會出現檢察官在法庭能展現團隊合作成果,律師卻顯得勢單力孤情形、、司法院澄清,許宗力致詞不是意在批評辯護律師的表現,至於律師界要求提高律師參與的經濟誘因等問題,司法院也會積極研議」(以上參見2023、9、13 聯合報 A14 版)

哈哈!司法院長許宗力對上律師全國联合會理事長尤美女,誰比較客觀?他(她)們二人可都是民國66 畢業的台大法律系司法組織的同班同學,畢業46 年之後,因為職位的不同,竟然「對上了」,誰的意見比較客觀?
我和他(她)們同年自台大法律系畢業,但我是「隔壁班」法學組的,當年我先考上法官,沒有去做法官,隔年考上律師,選擇走律師路。9 月8 日台北律公會頒給我「執業律師40 年纪念」(另外加上3年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公職),心情上想「退休」了,看到隔壁班的同學許宗力還在幸苦地推動「國民法官」、「大法庭」、「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等「改革」,也只能祝福他們「改革成功」,但他既說到律師,我也來回幾句。說實在的,「一法立,一弊生」(明. 顧憲成),我實在「不看好這些改革」,倒是改的大家愈來愈辛苦了⋯⋯這就是為什麼尤美女所代表的全聯會表示希望提高法扶的律師酬金。
還有,律師的本質說好聽一點本是「獨立思考」、「勇於單兵作戰」,許宗力把它說成不好聽的「一盤散沙」,因為除非少數有財力的當事人願意花較多費用「聘三個律師」或是大事務所派出三個律師團體作戰(當然也是客戶出得起費用),律師必須考量收費、生計問題,不像檢察官有國家公薪及檢察一體支持團隊合作,所以,許宗力比較檢辯的「法庭展現團隊合作成果」不同,本是xx 比雞腿,而且,案件成敗看事證對何方有利居多,不純粹人多或是「團隊合作」就能夠勝出,我也曾經一個律師在某些刑案的辯護「很利」,讓我抓到證據訣竅, 在高院二審時打敗過檢察官「團隊」,二審法院將一審判有罪而「改判無罪」的情況,這是律師辯護的本質,不是大家在比「团隊合作」什麼的。許宗力在人家律師節的開心場合,因係高官而受邀致詞表示不好聽的「一盤散沙」,太刺耳掃興了吧?應是失言了,使得司法院他的部屬還出面為他解釋說「致詞不是意在批評辯護律師的表現」,這樣擦粉可能沒有什麼太大效果,倒不如直接𠄘認「這是失言而口頭致歉」的效果佳!畢竟這只是一個小小失言。另外,律師獨立思考,律師間也常見仁見智,我也不完全認同全聯會所說的「全力支援法院辦理模擬審判」、「審檢辯三方齊力協力」云云,因為律師是「獨立思考」的,見仁見智、差不多就好,不必到「全力」或「齊力」的程度,畢竟律師有律師的生存難題需要自己去努力操心,且律師界應有律師界的「獨立思考」,而且全聯會也無法代表全部律師的意見,像張靜律師就非常反對「國民法官」制(參審制),我們也尊重多元,哈哈。
這些問題存在很多意見不同,常是「位子」或是「角度」不同,「本位主義」才是客觀性之敵。我個人很是擔憂: 留學德國的許宗力同學和他的老師力推將德國八千萬人口、GDP世界第四大國家的許多制度,作為「理念型」,強推於「小國寡民」的台灣,可能也是一種「本位主義」,使得台灣「很辛苦」,使得台灣法律家族包括審檢辯及各機關法制人員,包括行政機關常常要面對許許多多三審級的「行政訴訟」,大家都太辛苦了,許多「司改」可能將是台灣的一埸災難⋯⋯改、改、改,變成大家都降低了經驗,降低了平均水平而卻更辛苦了,變成法律「慘」(產)業,一般民眾也愈來愈負擔不起法律服務費用了,雖然政府為了救治此問題又設了「法扶基金」,扶助金額低,使法律產業產生「社會主義化」的弊端,多年來我是從來不做而跳出「法扶」體制的。「改革」常是「一法立,一弊生」的,還不如多多推廣「和諧社會」,提高「自律」取代法律的「他律」、「疏減訟源」,才是根本之道。(2023/9/13 瑞穗初稿,9/14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