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 年12 月6 日上午趕到高雄高分院開庭,已經112年底了,一件109 年案號的案件,至今未結,事實很多,法官辛苦了,法官也感覺縱使判了再被最高法院發回的可能性很高,再詢問能否調解?
2、開完庭在高分院附近的明誠公園的大樹下坐坐,攸閒一下,並打了二次彭氏氣功,大調息。來高分院開庭幾年了,對這個不出名的公園竟有了感情。

2、中午在公園旁的健康蔬食美餐廳用餐,食好、服務人員態度佳。順便看看今天的股市行情,台中銀有突破。贊!
3、在回程的高鐵上,基本寫出前天所接某離婚案的答辯狀,同情某女於生女一年時被訴離婚⋯⋯文思泉湧,抓緊對方之述反駁(以對方之矛為盾,可毋傭擧証)。
4、趕回台北,晚上海基會宴請台商財經法律顧問。過得實在的一天,拜高鐵之助也。宴會中邱垂正秘書長述及他在淡江大學上過郭建中教授的課,郭老師曾以呂律師所錄製的關於介紹大陸法律的錄影帶包括大陸不動產法令作為教材,誏我想起約30 年前的這一段往事,之後並找到其中一片光碟,當時遇到一個「社會瀑差價值高」的好時代,鄰座的賴文平顧問說千年一遇,知識有價,台商財經法律顧問的專業有發揮的功能。席間和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王恩國副理事長換了名片及加了Line ! 可惜我只是「小散戶」,還沒有資格加入協會。
5、今天收到電費24555 元。是「收」,沒有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