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人說:施比受有福。信佛教的人喜歡佈施,他們會覺得佈施與付出,心中會很快樂,正所謂:助人為快樂之本。社會上人際關係的互動,有〔施者〕,就有〔受者〕。我們先以日常生活中的贈送禮物為例,有些接受者在心態上,對所施給的禮物覺得不喜歡,卻只得〔勉強接受〕。 一般而言,多數人在禮貌上則會是〔欣然接受〕。更有些人進而將所送的禮物當作是ㄧ種〔享受〕。
其次再以上班族為例,他們對上司所交付的任務,在處理問題的心態上,一般而言,會先面對問題〔忍受〕著繁複的工作,接著再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接受〕著工作的磨練,但是到問題獲得解決,完成任務時,則會進而〔享受〕到工作的成果。
我們再以家庭生活中親子關係為例,父母培育子女,是一種付出與施予(Give),而子女對於父母的付出與施予,則是一種接受(Get)。網路上曾流行一段話來描述親子關係:父母對子女的付出與施予,是Give,Give,& Forgive。一般而言,大多數的父母對於自己的兒女,在成長的過程中,永遠是付出愛心、施予幫助,對於兒女的行為過失則會是原諒、寬恕。而其子女接受父母的施予與付出則是Get,Get,& Forget。一般而言,大多數的子女會接受父母對他們的付出,但是到後來父母老了,則是忘記了當初父母含薪茹苦的付出。此種描繪父母與子女間的〔施〕與〔受〕互動關係,真的很貼切。
佛光山星雲法師勉勵待人處事要有三好:說好話、作好事、存好心。要能四給: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社會上有很多樂善好施的人,他們都是心存好意,身行好事、口說好話。有著助人為樂的善心,出錢出力救助那些貧困人家,給他們希望、給他們方便、給他們信心、給他們歡喜。此種三好四給,就是待人處事的〔施〕與〔受〕。
人際互動上經常有著〔交換〕的行為,例如:經營商場或百貨公司的人士,他們與顧客之間的〔買〕與〔賣〕行為,基本上也是一種〔施〕與〔受〕的關係。在學校教育的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教學活動,也是一種〔施〕與〔受〕的互動關係。在教室內的教學活動,老師的傳道、授業、解惑,就是〔施予〕教導,而學生在課堂上的,聽聞、習作、解題,則是〔接受〕學習。老師教導學科知識就像商人販賣商品,而學生學習學科知識就如顧客購買商品,只賣不買或只買不賣,商場交易都無法成交。學校教學活動也像商場買賣行為,有老師〔施予〕教導的〔賣出〕,也要有學生〔接受〕學習的〔買進〕,如此買賣成交,教學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