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社會面臨「少子化」問題,同時也面臨「高齡化」問題,二者互相糾纏。前者,延生出「學校倒閉關門」、「職場工作人力不足」的現象,後者,延生出熟齡人「愈長壽」、無法期待「少子化」後的社會由子女扶養老人,又因生命𨒂長,熟齡人自己的退休金又恐不足而希望能夠「多工作幾年增加收入」。 為此,必須改變原來勞基法第54條規定「勞工非年滿六十五歲,雇主不得強制退休」的規定,即:改變「勞工六十五歲,雇主得強制勞工退休」的規定。於是,2024年7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增訂:「勞工年滿六十五歲者,得由勞僱雙方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 但是這個改變可能只是「宣示」的功能,宣示可以「勞僱雙方協商」,但實際上「協商不成」時卻無效用,初期二、三年恐因此引起不少磨擦,退休制度有「變」又仍有「不變」。
呂榮海:
民國76 年成功為57 位女性工作者成功取消「懷孕辭職」的規定,37 年後今天下午歡聚,也開啟了「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之路。
杜震華:
@呂律師,鵝湖 何不來一個「高齢工作者平等法」?取消強迫退休歧視高齡者工作權的落後法規,也解決缺工的問題?
美國在1970年代末期 就已經立法明示 強迫退休是違法的。
美國的教授現在都教到80歲左右才自己選擇適當時間退休 台灣強迫65歲退休 各個都好手好腳 實在沒道理!
民眾黨立委吳春城提倡「壯世代」,我已經建議他推動這個法案。
Johnson:
@JH杜 @呂律師,鵝湖 :大部分現代人65歲還很強壯,強迫退休確實不合理,尤其大學教授,他們的工作除了傳統「傳道授業解惑」的任務外,專注和帶領「研究創新」往上提升的工作,更顯得重要!
反年齡歧視是美國法律
Age Discrimination | U.S.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