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 日(六)早上受朋友之邀就某件在台南發生職員被霸凌的事件提供法律建議:
看了他伝來長長的長篇敍事,對他建議: 1、處理案件如作戰,不宜一大堆事實都想主張,須慎選一、二處重點作為「決戰點」,猛攻、慎守,2、判斷對該「決戰」點,能夠投入多少兵力、有多少「子彈」(證據)可用?如少,考慮転換決戰點;3、「人和」亦是勝負重要因素: 能否做到支持的人出具某書面「証明書」作為防守的戰具?4、並為他指出二處重要「決戰」點及如攻擊的子彈不足,則改為「防守」及如何實踐「人和處」?
朋友了解而離去⋯⋯,送我一幅美麗的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