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紐約已經一週了,上了三天的課,報告一下近況。
租屋處在西104街,離地鐵站約100公尺,如果剛好趕上地鐵班次,離開租屋處到法學院可以在12分鐘內。附近有麥當勞,裡面有個套餐含有小薯、四塊麥克雞塊、麥香雞、飲料無限暢飲,只要5.44美金,大概是最便宜的食物了。超市有每3個賣4美金的硬麵包,沒味道但有飽足感。點餐不敢不給小費,怕食物被加料,麥當勞和超市不用給,相對友好。
132美金買了地鐵月票,每天想到就坐,頗為方便。
學校門禁森嚴,校園和每棟樓都要刷卡才能進入,只有學校書店不用。
畢業學分24,每學分大約等於12到13小時,畢業總上課時數約300小時,繳交給學校的學雜費約300萬(新台幣,下同),所以差不多花了9萬,這9萬可以讓我當年政大念2年了。
書籍很貴,圖中一科Contract的書要9,522元,還不是最貴的,Evidence更貴。不過開學一週內的9月10日以前可以無條件全額退書,10月2日以前可以出示退選課程證明全額退費。我猜會有些傢伙把書掃瞄或影印完就去退書了,因為這是人性。
需要大量閱讀英文,基本上我跟不上閱讀進度,每天花6小時還是念不完,不過念不完就算了。上課開口很困難,每當想講的時候就有反應更快的人舉手了,第一週上課只有發言1次,而且只講了幾個單字,不是完整句子。
每天聽英文,聽力是有比較進步,法學素養則沒有。大學時有志留學,所以英美導(廖元豪老師)、英美侵、英美契、證據法(以上3堂均段重民老師)、傳播法(法治斌老師)的英美法全餐都有修,在交大也儘量修美國法課程,目前老師講的課大抵不出這些範圍。不過因為是用英文,有些專有名詞不是很懂,還好有帶簡體字版本的元照英美法詞典,有幫上一些忙。
除了直接被灌在課表的Introduction of American Law(IAL)、Legal Research and Writing(LRW),以及可以自行選內容的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當過詐團律師,當然要選criminal law領域)以外,以上7學分加上去,因為每學期上限15學分(下限11學分),不太可能到上限,真正的上限可能只有13學分,其實已經沒有什麼空間了。另外選了各3學分的American Contract Law(Contract)和Evidence,還有一個自己想選的2學分Biblical Jurisprudence,其實已經到上限15學分了。這15學分當中有11學分的課程名稱根本在台灣都上過(除了LRW和Biblical Jurisprudence),可惜不能抵免,不然就是來渡假兼購買學位了。
Academic Advisor說我15學分太多,Contract和Evidence應該退其中一個,然後她極力勸退Biblical Jurisprudence,說叫我看網路上學生評價,不然就自己去體驗,可是其實網路評價普遍很好,只是認為比較沉悶,所以暫時不退。然後另外推薦我一個China and International Law,不過要排候補(教授是華裔人士,會探討台海問題,據了解不少大陸學生不敢選),所以應該是退Evidence再加這個(Evidence下學期還有開,Contract沒有),有加到就14學分,沒有就12學分。退Evidence週四就沒課,然後週五唯一的LRW上到11月1日就結束,所以11月開始就只有週一到週三有課,週休4日,但在美國比較駑鈍,這4日恐怕只能拿來念書寫報告了。
只有2科是期末考,其他是報告,希望12月中旬就可以回台灣了。(經同意轉載自謝以涵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