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字,在身體上的痛苦,英文常以painful形容;在心情上的悲苦,英文則是用miserabe形容;在味道感覺上的吃苦,英文則是bitter形容。但〔樂〕字,在身體上的舒適,常以comfortable形容;在心情上則以happy形容;有時也可以glad或cheerful形容。然而在味覺上,似無英文字可形容。較接近意味的英文字,相對於bitter苦字,或許是以sweet甜字形容。
佛法中認為人生在世生活是苦的,因為人的心情有七情:喜、怒、哀、樂、愛、惡、慾。人之慾望有有六慾:眼、耳、口、鼻、身、意,此七情六慾產生貪、瞋、癡三毒,就會從心中生出種種煩惱;面對人、事、物,有入世的想法,心思煩惱就會產生諸多痛苦。我,自入世以來,由於無明所覆,生出種種知見、與執著,產生煩惱。因而,佛法主張信徒要有出世的智慧,面對〔苦果〕,找出〔苦因〕;要去除〔我執〕,放下自我知見與執著,才能解脫痛苦,增上快樂。
法鼓山聖嚴法師曾說過:〔慈悲沒有敵人,智慧不起煩惱。〕有智慧的人,能超越七情六慾,不貪得無饜、不瞋憎恨惡、不痴心妄想。就不會無明生出各種煩惱,放下自我執著,心無掛礙,心情自然快樂。凡夫俗子不只要有入世的智慧,信仰佛法更要有出世的智慧。如此修行,自能增上快樂。正如俗諺所謂:〔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