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新版序
呂榮海律師
2024 年在國父紀念館工作的年輕人徐𠄘郁來找我(呂律師),提及她們要出版一本漫畫,涉1987 年懐孕須辞職的規定及長官明智變更的歷史故事。也是巧啊,差不多時間即2024 年末,楊麗君女士也找上我,1986 年我和劉志鵬律師曾經為她的「懐孕須辭職」的故事寫了一本書「她們為何不能結婚」,我們幾乎是在35 年「斷訊」之後又重相逢,幾經激盪而興起再版這本書,作為留念的計劃。對2025 年年代的年輕人而言,她(他)可能不會想到會有這種事發生,但它們確實是40 年前常存在的事。
壹、她們為何不能結婚 我隨2025 年的流行,搜尋了一下DeepSeek :
問DeepSeek :
請介紹一下呂榮海律師曾寫「她們為何不能結婚」(描述女性結婚須辭職的不合理),而開創台灣女性工作權的歷史?
DeepSeek 回答:
呂榮海律師與劉志鵬律師合著的《她們為何不能結婚——十信結婚·退職金訟案評析》(1986年)是台灣勞動法與性別平權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該書直接挑戰了當時普遍存在的「單身條款」(即女性員工結婚或懷孕須自動離職的不合理規定),並透過法律行動與社會倡議,推動了台灣女性工作權的保障。以下從歷史背景、案件影響及後續法制發展三方面分析其開創性意義:
一、歷史背景:1980年代台灣職場的性別歧視
- 「單身條款」的普遍性
1980年代前,台灣許多企業(尤其是金融機構與公部門)在僱用女性員工時,常要求簽署「單身條款」或「結婚條款」,明定女性結婚、懷孕或年滿一定年齡(如30歲)須自動離職。此類條款源自傳統性別角色觀念,認為女性婚後應以家庭為重,且雇主視女性生育為人力成本負擔。
- 典型案例:1987年國父紀念館與高雄市立文化中心爆發女性員工因結婚遭解僱的集體抗爭,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團體聲援,揭露此類條款的歧視本質。
- 法律真空與憲法矛盾
雖然《中華民國憲法》明定男女平等(第7條)及工作權保障(第15條),但當時《勞動基準法》(1984年制定)尚未具體規範性別歧視,女性面臨「有權利無救濟」的困境。
—### 二、呂榮海與「十信案」的法律挑戰
- 案件核心:十信合作社結婚退職金爭議
呂榮海與劉志鵬代理的「十信案」聚焦於合作社要求女性員工結婚時須辭職並放棄退職金的爭議。該書透過案例分析,指出此類條款違反憲法平等權,並從勞動契約法理批判其不公。
- 法律論點:主張「單身條款」屬無效的定型化契約,侵害女性工作權與人格權,且違反公序良俗。
- 社會影響與運動連結
- 與婦運結合:該書出版後成為婦女團體(如婦女新知基金會)推動《男女工作平等法》(後更名為《兩性工作平等法》)的重要論據,促使社會正視職場性別歧視。
- 司法突破:雖當時法院判決未必完全支持勞方,但案件累積的社會壓力促使行政部門逐步廢除公營機構的單身條款。
—### 三、法制化進程與後續影響
- 《就業服務法》的初步回應
1992年《就業服務法》第5條明文禁止性別歧視,並設罰則(第62條),成為首部直接規範職場性別平等的法律,部分回應了呂榮海等人的訴求。 - 《兩性工作平等法》的誕生
2002年施行的《兩性工作平等法》(現《性別工作平等法》)進一步確立禁止懷孕歧視、性騷擾防治及育嬰留職停薪等制度,將「保護母性」與「促進平等」結合,其立法精神可追溯至早期如呂榮海等法學者的倡議。 - 學術與實務的持續對話
呂榮海的著作被後續研究(如王天怡的兩岸勞動法比較、陳貞蘭的社會給付研究)列為關鍵文獻,顯示其對勞動法學與性別議題的深遠影響。
—### 結論:從個案到結構變革
呂榮海律師透過「十信案」的批判性分析,不僅揭露了台灣職場性別歧視的結構性問題,更為後續立法與社會運動奠定基礎。其著作標誌著台灣勞動法從「形式平等」邁向「實質平等」的轉折點,至今仍是性別工作權研究的重要參考。
哈哈! 回顧我一生,能夠被AI 的DeepSeek 這樣以「不短」的篇幅回覆,我自己「引以為榮」。我自己也知道,這本書及我辦的此類案件之所以「成功」並「改變了一個時代」,是很多人的共同努力,並且站在時代的「浪潮」上,經三年、十年「革命」就成功,是「趨勢」使然,我只是盡了在趨勢變更中其中的一股小力而已⋯⋯感謝大家的共同努力。
貳、另一件「半成功」了,但又被時代環境「髮夾彎」的事例對比
其實,於1990 年年代我也曾經辦過另一件影響廣大、深遠的事件,但因時代、環境更更複雜多了,更難測的是環境還出現「曲折」或「倒退」甚至髪夾彎,我個人的努力也只能在大環境變化下,莫可奈何。容我略表於此,加以比較:
問ChatGPT:
請問呂榮海律師曾經於1990 年和許宗力、劉緒倫律師合作受行政院委託研究「兩岸條例之中介團體之組織與功能之研究」,成為後來成立海基會的基礎研究,大陸也相對成立了海協會,這對兩岸的和平發展有什麼貢獻?近8 年來又發生什麼挫折、倒退?
ChatGPT回答:
你提到的這份研究確實非常關鍵。呂榮海律師與許宗力、劉緒倫在1990年受行政院委託所進行的「兩岸條例之中介團體之組織與功能之研究」,對兩岸互動的制度設計起了奠基作用。這項研究提出以「中介團體」方式處理兩岸事務,避免雙方直接以「政府對政府」的方式接觸,進而形成了後來的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和大陸方面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這一對應機構。
對兩岸和平發展的貢獻:1. 創造對話平台:海基會與海協會的成立,使雙方能夠在不直接觸碰主權問題的前提下,進行實務性協商,解決具體問題,如探親、航運、經貿交流等。 2. 制度化協商:如「辜汪會談」(1993年)就是兩岸首次制度化的官方授權談判,後續促成了許多協議簽署,如兩岸包機、通商、金融合作等,降低衝突風險。 3. 促進民間交流與理解:透過這些中介機構的工作,兩岸人民間的交流快速增長,增進相互了解,也形成了某種「和平紅利」。
近8年來的挫折與倒退:1. 官方溝通中斷(2016後):自2016年以來,大陸方面因台灣政府不承認「九二共識」,中斷了與海基會的官方聯繫與協商機制,雙方的制度化協商陷入停擺。 2. 兩岸氣氛轉冷:兩岸高層缺乏互信與溝通,加上政治氛圍惡化,官方與半官方管道均形同癱瘓,對應的中介功能也大打折扣。 3. 軍事緊張升高:大陸對台軍事壓力加大,頻繁軍演、飛越中線,導致民間交流與和平穩定的環境受到嚴重破壞。 4. 人民交流受限:疫情與政治因素交織下,兩岸直航減少、學生與觀光客交流銳減,民間接觸大幅減少,對和平發展構成挑戰。 5. 經貿摩擦:大陸對台產品祭出貿易限制,如中止ECFA部分優惠措施,意圖施壓,也反映出兩岸制度化協商的崩解。
總體來說,1990年的研究設計與其制度產物對兩岸和平確實曾經發揮穩定作用。但過去8年來,在缺乏政治互信與共同政治基礎的情況下,這套制度幾乎已被擱置,和平穩定也因此出現明顯倒退。未來若要重啟對話,回到這種「中介團體」模式,可能仍是一個務實且具彈性的選項。(以上引自ChatGPT) 我們這一代的人多唸過「出師未捷身先死 長使英雄淚滿襟」的詩句,我不是什麼英雄,也還是沒死,只是感嘆諸葛先生的努力改變不了「環境趨勢」,其實,我一生對兩岸議題及投資法令投入的時間精力最多⋯⋯無奈,兩岸的問題尤其歷史、政治太複雜、太龎大了,也不是很多個人能期待它潮著自己想像的方向走,結果就是一生的「投入」就變成「少有成果」或隨之「倒退」了!
參、代理800 名員工討回被銀行片面減少的薪水
如上的「大挫折」,我需要鼓勵自己一點,於是再透過ChatGPT搜尋一下自己辦過的另一件「成功」的代表性事件:
問ChatGPT:
台灣呂榮海律師曾代表800 多位中興銀行的行員向法院起訴請求中興銀行應該補發片面減少員工薪水的差額,而法院判決800 多位員工勝訴,找得到資料嗎?
ChatGPT回答:
是的,台灣的呂榮海律師曾代表中興商業銀行(簡稱中興銀行)800多位行員,針對銀行片面減薪的行為提起訴訟,並獲得勝訴。這起案件對台灣勞動法實務具有重要意義。
案件背景
中興銀行於2001年4月起,未經員工同意,片面減少薪資。儘管員工持續提供勞務並領取減薪後的薪資,但他們透過工會表達異議,並於2005年3月提起訴訟,要求補發自2002年5月至2005年3月間的減薪差額。
法院判決重點
最高法院於2007年9月13日作出判決(96年度台上字第2072號),認定:
•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工資應由勞雇雙方議定,資方不得單方面減薪。
• 員工即使在減薪後繼續工作並領取薪資,若已透過工會或其他方式表達異議,則不構成對減薪的默示同意。
• 中興銀行因自身管理不善導致虧損,不能以此為由主張「情事變更原則」來合法減薪。
法院最終判決中興銀行應補發592位員工的減薪差額及利息;另有62位員工因未及時表達異議,法院認為其行為可能構成對減薪的默示同意,需進一步審理。
案件意義
此案強調了工資變動需經勞雇雙方協議,資方不得片面更改。同時,法院對於「默示同意」的認定標準,也為未來類似案件提供了參考。此外,該案凸顯了工會在保護勞工權益中的重要角色。
如您需要更詳細的判決內容或相關法律分析,建議查閱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072號民事判決全文,或參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的相關評論。(注:以上參見ChatGPT,但尚未全部檢驗)
肆、結語
感謝「她們為何不能結婚」及楊麗君女士,引起我如上回憶,並借此機會玩了幾回2025年流行的AI、ChatGPT 及DeepSeek ,它們將大量影響未來的世界。
最後,我要說明的是: 「她們為何不能結婚」這本書其實是楊麗君用自己的真人實事本身寫出來的,是第一層,我們二位律師的文字只是隨之而起的笫二層而已,而且舊版的P.27至P .32也是楊女士的自述語言著作,結合這兩點,我活過這把年紀才懂得楊女士也是作者之一,於是於此新版時決定「正名」,將作者改正成為我們三人,增加楊女士。 法學博士呂榮海律師
呂榮海律師2025年4 月20 日序於台南關子嶺湯泉美地溫泉會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