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念是苦源,世間一切有情眾生,從出生就開始被七情、六慾所駕馭。一般人始終不能覺悟,內心的貪念是所有憂、悲、苦、惱之根源。由於不明白其因果關係,因此,面對在生活中所呈現眼前的種種事物,都很想自己擁有、獨佔。人們越是這樣自私自利,卻越想在生活上,做到無欲、無求、無貪念,超脫世俗觀念,那就很難了。
其實日常生活中,一切有情眾生,都可以有自己的慾望,去滿足自己生活的需求。但是,總不能貪求過多;因為,不管是面對什麼樣的慾望,只要是超越了界限,就是會勞心費力、累己累心、徒勞無功。更加嚴重的是,便會導致慾望過多而有求不得的苦惱。就會造成眼前的事物,保留不住,生起離別、失去之苦。自會產生心中五蘊(色、受、想、行、識)熾盛的苦。
凡人受五蘊之苦,便會導致心念無法滿足貪念的苦,進而引發造成愚痴的苦,生起瞋恨的苦。這些因貪念所產生的苦,不只是苦中之極,而且還會連動其它的苦惱,日積月累而成為極大的苦惱,千萬不可輕忽。換言之,不可輕忽內心的起心動念時,關聯著什麼樣的煩惱,痛苦便會隨之而來。這樣的苦惱自己能否承受?這樣的苦惱,會抹去多少生活的快樂與自在?這樣的苦惱,若是向下盤旋,自己能否跳脫得出?這樣的苦惱,若成為習性是否很容易使得身心患有憂鬱?還是生活上仍能夠輕鬆自在無掛礙的過活?易言之,生活能夠無憂無慮,它是一切有情眾生,所願望所盼求的。
嚴格來說,一般人要做到無欲望、無貪念,並超凡脫俗是很難的;但是,我們可以盡量少欲望、少貪念,盡其所能,真正做到不被欲望、貪念所束縛、駕馭。那麼,不管是面對什麼樣的外在誘惑,皆能有清心自在,慈悲為懷,無任何掛礙的生起出世的智慧,過著自在自如、幸福快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