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的同鄉,也是台中一中高中同學光耀兄,感嘆人生無常,以line 傳來下段文章:
我們到了最後,都不過是"熄滅的燈泡"。不論你以前是0瓦、40瓦、60瓦,還是100瓦;不論你是發光二極管、節能燈、鹵素燈,還是裝飾燈;一旦沒電了,全都一樣。退休之後,不管你曾經擔任何種機關長官?或某單位主管?院長、部長、董事長、總經理、校長…還是普通百姓,真的已經無所謂了。
我隨後將上述同學的感嘆,轉傳給幾位老朋友分享,他們的回應如下:
台灣師範大學林同學說:是的。不變的是你還是你爸爸、媽媽的兒子或女兒,你兒子、女兒的父母,以及你的孫子、孫女們的祖父或祖母。
台中一中高中部的丁同學說:從Who is who ?變成了Who is he?
福智廣論班研習佛法的同學則說:人生在世,應該可以真正作點,對得起自己的事。
上述三位同學的回應,使我想起生命的意義是什麼?一般人生活在世上,就如林同學所言,先是為人子女,然後成年結婚而為人父母,年老了再成為祖父母。上一代傳給下一代,一般所謂三代同堂,長壽者甚至四代、五代同堂。代代傳承,可說是人生生活的一種目的,也可以顯示出生命本身的意義,就是在傳承、延續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