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觀點:父母經,教兒女
愛太多,愛太少,都會出事,那做父母的要怎麼辦?! 但歹竹也會出好筍,如今社會的複雜有增不減,朋友影響兒女的程度往往超越父母,兒女的很多社會面向都得問其好友,近朱者赤,孟母三遷還有用嗎?
我做父母的,還是認為,小孩國小階段,屬於腦袋發育形塑階段,一定要跟她他們常常對話,讓其知道爸媽的愛和關心,希望他們長大之後能獨立成為一個正常健康的成年人,勇敢成為一位做自己並愛己愛人的人。雖然他們不見得理解聽得懂,但不能不多說常講,大一點時他們還是有可能慢慢反芻消化吸收,否則到了國中叛逆期之後,再教常會力有未逮,再拉回來,甚至來不及了!!!!
Courtesy of 李思萱臉書
「巨嬰」是誰養出來的?——從張文父母下跪談起

這幾天有兩個畫面一直在我腦中迴盪。
第一個畫面,是行兇者的父母在鏡頭前下跪道歉。老父親下意識把太太擋在身後,兩個人在閃光燈下承受排山倒海的指責。網路上罵聲不斷:「怎麼教的?」「養出這種兒子還敢出來?」
第二個畫面,是幾天後,受害者余家昶的母親出面受訪。她失去了兒子,卻說了這句話:「不要怪張文的父母,不需要再去指責他爸爸媽媽,只希望他們身體健康。」
最有資格憤怒的人,選擇了寬容。
這兩個畫面放在一起,讓我想了很久。
27歲,還是小孩嗎?
這名行兇者今年27歲。
27歲是什麼概念?可以投票、可以結婚、可以買房、可以當別人的爸爸。在法律上,他是一個完完全全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成年人。
但在台灣,我們看到的是:一個27歲成年人犯下的罪,由他六十幾歲的父母出來下跪道歉。
有人說這是「負責任」。但我想問的是:一個人要到幾歲,才能真正為自己的人生負責?30歲?40歲?還是永遠都是父母的責任?
華人社會的「巨嬰」困境
心理學家武志紅寫過一本書叫《巨嬰國》,談的就是這個現象。
他說,很多華人在心理上始終沒有完成「分化」——就是從原生家庭中獨立出來,成為一個能為自己負責的個體。結果就是:表面上是成年人,心理上還是嬰兒。出了事,第一反應是找爸媽;爸媽的第一反應,也是覺得「都是我的錯」。
聽起來很有道理對吧?
但我想問一個更根本的問題:這些「巨嬰」是怎麼來的?
是父母不願意放手嗎?還是整個社會不讓父母放手?
當我們的文化告訴父母:「不管孩子幾歲,出了事都是你的責任」,父母怎麼敢放手?當孩子知道「反正出事有爸媽扛」,他又怎麼會真的長大?
這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我們一邊罵「現在年輕人都是巨嬰」,一邊又要求父母為成年子女的行為負責。這不是很矛盾嗎?
西方人真的比較獨立嗎?——Rob Reiner的悲劇
很多人覺得,這是東西方文化的差異。西方人強調個人主義,成年了就是自己負責;東方人強調家族,所以父母要扛。
但真的是這樣嗎?
就在上週,美國發生了一起震驚好萊塢的悲劇。
傳奇導演Rob Reiner和他的妻子被發現陳屍家中,死於刀傷。兇手是誰?是他們32歲的兒子Nick Reiner。尼克因精神分裂症長期有毒品成癮的問題。而他32歲,還住在父母豪宅的客房裡。
Rob Reiner 不是那種不管孩子的父親。相反地,他可能是「太投入」了。他曾經在訪問中說:「我從來沒有太忙。如果有的話,我是另一個極端——我太hands-on了,我試圖做任何我認為能幫助他的事。」
他甚至為了理解兒子、幫助兒子,和尼克一起創作了一部半自傳電影《Being Charlie》(2015年),講述一個青少年與毒癮和父親關係的掙扎。
這是一個父親能做到的極限了吧?
結果呢?
尼克還是殺了他。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什麼?西方也有「巨嬰」。32歲住在家裡、依賴父母、最後傷害父母的人,不是東方文化的專利。
真正的差異在哪裡?
那東西方的差異到底是什麼?
我認為,差異不在於「誰比較獨立」,而在於「社會把責任歸給誰」。
最近美國也發生了另一起案件:27歲的Luigi Mangione在紐約市中心槍殺了美國聯合健康保險的CEO。
你有看過他父母出來下跪嗎?沒有。
為什麼?這不是因為美國媒體比較有水準——老實說,美國媒體一樣會挖背景、炒八卦、24小時輪播嫌犯照片。Luigi Mangione 案發後,媒體也瘋狂報導他的學歷、家世,甚至有人在討論他長得帥不帥。
但有一件事不一樣:沒有人要求他父母出來道歉。媒體會報導他的家庭背景,但社會不會期待他父母出來下跪、開記者會、承擔責任。因為在那個文化裡,27歲成年人犯的罪,就是他自己的事。
同樣是27歲犯下重罪,一邊是父母下跪,一邊是父母根本不用出面。這不是因為美國人比較獨立,而是因為美國社會不認為父母需要為成年子女的行為負責。
兩種文化,各有代價
我不是要說哪種文化比較好。事實上,這兩種文化都有它的意義,也都有它的代價。
東亞的「連坐」文化,強調家族是一個共同體,榮辱與共。這有它的好處:家庭凝聚力強、長輩受尊重、社會有秩序。
但代價是什麼?
對父母:一輩子活在恐懼中,不知道哪天會因為孩子的事被指責
對孩子:知道出事有人扛,反而可能不會真的為自己負責
對社會:找到父母當代罪羔羊,就不用去檢討更大的系統問題
西方的「個人主義」文化,強調每個人為自己負責。這也有它的好處:尊重個體自主、鼓勵獨立、責任明確。
但代價是什麼?
可能忽略了家庭確實有影響力這個事實
可能讓一些需要幫助的人被漏接
「自己負責」有時候也會變成「自生自滅」
Rob Reiner的案例就是一個例子。他「做到極致」了——陪伴、理解、甚至拍電影。但他的兒子還是走向毀滅。美國媒體的主要焦點不是追究Rob「怎麼教的」,而是討論戒毒系統為什麼失敗了18次。但這也意味著,沒有足夠的討論:這個32歲的成年人,在崩潰之前,有沒有任何系統可以接住他?
父母真的能控制成年子女嗎?
回到張某的案例。
他27歲,離開家至少3年。這3年裡,他搬到台北、不常回家、最後甚至因為逃避教召被通緝。
請問,他的父母在這3年裡,能做什麼?
他們能強迫一個27歲的成年人回家嗎?能強迫他去看心理醫生嗎?能強迫他不要做傻事嗎?
答案是:不能。
當一個成年子女決定切斷與家庭的連結,父母是無能為力的。這是家族治療裡一個很殘酷的現實:你可以愛一個人,但你無法控制他。
Rob Reiner 愛他的兒子,做了一切他能做的。結果呢?
張某的父母,我不知道他們做了什麼、沒做什麼。但我知道的是:當一個27歲的成年人決定走向毀滅,父母能做的,真的很有限。
余媽媽教我們的事
所以,當余家昶的母親說出「不要怪張文的父母」這句話時,我非常震撼。
她是這場悲劇中失去最多的人。她的兒子為了保護陌生人而犧牲。如果有任何人有資格憤怒、有資格指責,那個人就是她。
但她選擇說:不要怪父母。
我不知道她是怎麼做到的。但我知道,從家族治療的觀點,這句話打破了一個惡性循環。
她讓我們看到:真正的強大,不是找到一個人來怪罪,而是在極端的痛苦中,依然選擇不把世界拖進更多的仇恨裡。
也許,這就是為什麼她能養出一個願意挺身保護他人的兒子。
結語:與其怪父母,不如問更大的問題
寫這篇文章,不是要說父母完全沒有責任。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父母當然重要。童年的創傷、忽略、傷害,可能影響一輩子。
但責任是有邊界的。
當孩子18歲成年,父母的「管教責任」開始遞減。當孩子離家獨立,父母能做的更有限。當孩子主動切斷聯繫,父母能做的,可能只剩下等待和祈禱。
Rob Reiner做了一切——他的兒子還是崩潰了。
張文的父母做了什麼、沒做什麼,我們不知道。但讓兩個六十幾歲的老人,為一個他們已經無法控制的27歲成年人下跪道歉,然後承受全社會的指責——這件事本身,值得我們反思。
與其問「父母怎麼教的」,不如問:
當一個成年人逐漸走向孤立和毀滅,我們的社會有什麼機制可以發現?
當家庭已經無力處理,有什麼系統可以補位?
我們怎麼讓成年人真正為自己的人生負責,而不是永遠當個「巨嬰」?
把責任全部推給父母,最大的問題是:我們就不用去面對這些更難的問題了。
27歲的人犯罪,該負責的是他自己。
而我們該問的,不只是「父母怎麼教的」,更是「社會怎麼接的」,以及「我們怎麼讓每個人真正長大」。
【引用來源】
武志紅《巨嬰國》
Bryan Huang(LANDED赴美實戰計畫)關於文化差異的觀察
Rob Reiner案例:綜合ABC News、CNN、PBS等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