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公投第47法案,將盜竊犯罪金額低於950美元的行為從重罪改為輕罪的遠因和現在的發展
(林昌源,加州長期居民)
公投第47法案是在2014年11月4號由加州選民以59.61%算是高票通過。投票總人數是750萬多。
畢竟是當時加州的監獄人滿為患,所以就通過將非暴力行為的罪行改為輕罪來解決牢房的問題。實行多年也沒有什麼大問題,即使中間美國加州還是有一些暴動,人民趁火打劫,政府機關還是按照監視器抓了一萬多個商店搶劫犯,雖然是輕罪他們還是抓了。問題可能是在疫情爆發完之後,市政府收入大減警察也被裁員(敝人沒資料,僅猜測),人力不夠所以看這些輕罪也可能因人手不夠就懶得抓了,所以才會看到暴民趁機大肆收刮到處搶劫。不過警察也開始抓那些有組織的而不是個人的搶劫行為。因為太無法無天了。這樣下去,零售商店一定得關門。
今年6月,上議會通過553法案的修正案,等待9月月表決。
該修正案是說如果雇主不能通知並且訓練員工不得阻擾價值不超過950美元的偷和搶的行為,若有違反每次會面對$18,000到$25,000美元的罰款。
這個提案的精神其實是根據553保護員工法案案的延伸,主要是1)防止員工受傷,讓他們安全工作 2)萬一員工受傷又會是職場受傷的法律責任。也不希望員工當英雄。加州法律夠複雜了吧?
消息經發佈所有的商家全部跳起來了被偷被搶$950已經很倒楣了如果英勇的員工去阻止他們,雇主還要每次被罰18,000到25,000。那不是更慘?
終於有人出來,在他的領導下面帶一群人到州政府門前抗議。議員們知道事態嚴重了,因為這個方案執行下去,所有的店家都要關門了。因為生意成本實在是太高了,他們是活不下去的。他們關門的話,那千千萬萬的員工會失業,他們家庭都會受到影響,結果是倍數的,對整個社會經濟影響是成幾何級數的。那些議員發現事態嚴重,終於在表決前兩天撤銷這個修正案。
至於第47公投案要不要推翻,現在已經有很多人在聯署中,其實看歷史,基本上還是有罪,就是看要不要執行。前幾年是執行有成果的,問題出在現在不或不容易執行。選民應該把壓力給想要選票的市長和警長身上,這個可能比大費周章的在經過議會層層通過,然後再交由全州民表決,應該是容易的多。另外,是不是將已經部分已經委託相關民間公司管理監獄,讓他們去做擴建或開發工程。有錢賺,民間一定會比政府更好更有效率。當然監督管理機制是一定要的,否則一定也會弊端叢生。這是人類歷史的鐵律。
以下是原553法案的原文和翻譯。
CA SB 553
(A) An order enjoining a party from harassing, intimidating, molesting, attacking, striking, stalking, threatening, sexually assaulting, battering, abusing, telephoning,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making
annoying telephone calls as described in Section 653m of the Penal Code, destroying personal property, contacting, eith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by mail or otherwise, or coming within a specified distance of, or disturbing the peace of, the employee.
(A)命令禁止一方騷擾、恐嚇、猥亵、攻擊、罷工、跟蹤、威脅、性侵犯、毆打、虐待、電話,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典》第653m條所述的惱人電話、破壞個人財產、直接或間接、透過郵件或其他方式聯絡,或進入特定距離或擾亂僱員的安寧。
Walter Lin :
Justin 提到的這兩個法案,從法律/治的觀點來看很荒謬,但卻是當下民粹政治運作下常常會產生的結果。根本原因更多的是加州的財政問題,及多數選民的自由派(liberal)傾向。
我關注過這個議題,是因為有個住在灣區的朋友,民主黨人,在上次總統選舉前跟我提起。他對賀錦麗非常不滿,因爲法案是賀担任檢察長的時候通過的,朋友因此改投共和黨。
不過我瞭解的情況是,加州因為非法移民、遊民… 等問題,監獄過份擁擠,違反了聯邦的相關規定。但州又阮囊羞澀,所以(賀?)提出這個點子,加州人又特別自由派,對於社會問題非常有實驗精神,所以47號法案通過,$950的門檻應該是認定 微罪(misdemeanor )則 不舉,從執行(警察、監獄)+- (犯罪)社會成本上認為會較經濟的手段吧。
現在這個修正案我猜是工會組織去運作的,反正於法似乎有據,如果商家及ㄧ般大眾不反彈,可能也就這樣過了吧!
綜上,感覺這不純是法律層面的問題,更多的是民主(粹)的運作。加州長久以來,是收納最多非法移民及遊民的州,政客們為了少數族(西)裔、及自由派人士的票,許多立法都越來越考慮人權問題。政治正確的後果,很多就是我們看到的。
加州的問題其實德州也有,不過處理過程就較強硬,結果也相對可控。
我不是法律人,所以基本上屬於麻瓜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