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業務宣導費」之公平競爭?網軍?
2024年中央政府預算於2023年9月初出爐,各部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光是公務預算達11億1千5百32萬元,其中第一名是農業部及所屬單位編列近1億7千萬元,客委會第三也編列1億元……相關經費在3年內增長一倍。農業部(會)前年度編宣導費一億四千多萬元,引發暗藏網軍「大內宣」的質疑,經立法院刪為一億一千八百五十六萬元……四年前,農委會編列一千四百五十萬元用於「加強農業訊息因應對策計畫」,被藍營冠上「一四五0網軍」……(見2023年9月5日聯合報A3版)
政治的讓政治去議論,本文僅關心「公平交易法」之客觀性的角度,相關經費招標、投標是否具有客觀性? 誰可以「公平競標、得標」?而不是私下交辦予只是「意識形成相同」的人成為所謂的「網軍」?公平交易委員會恐也無人力、物力、魄力去注意、查證這些招標及其法令、行為有無公平交易法第46條所規定的「不牴觸本法立法意旨」,而形成對「公平交易客觀性」之侵蝕,成為客觀性之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