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來自主管機關的重罰、再次處罰、纒訟/ 九年抗戰案例
民國98 年1 月19 日高屏地區有15 家中小企業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聯合行為」,各罰鍰新台幣500 萬至650 萬,合計7500 萬元,這樣的「高額」在當時是和「中油、台塑石化」等級的,而這15 家的資本額才10 萬至1500 萬的小商號,處罰金額的客觀性在那裡?這些中小企業中的十家委託呂律師幫忙訴願、行政訴訟以資救濟,他們說「活不下去了」。不料,此案直到民國106 年,經過「九年抗戰」此案才結束。何以這麼久?公平交易法是否有客觀性?主管機關的「泛罰」、「不公平重罰」以至於「法院判決撤銷處分後又第二度處分罰鍰」是否客觀?是否反而成為「客觀性的敵人」?均殊值檢驗。茲略述其經過如下:
(1)高、屏地區15 家中小企業(含個人)於民國98 年1 月19 日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構成聯合行為,分別罰鍰500萬、650 萬,合計7500萬元(公處字第098022 號處分)
(2)呂律師代理其中的10 家向行政院提出訴願(另5 家亦委任其他律師),行政院於98 年7 月14 日訴願駁回。被處分人乃於98 年8 月25 日向台北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訴訟中呂律師代理客戶於98 年12 月18 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請「行政和解」希望只罰20 萬以內和解,因為公平會曾在微軟案、高通案和微軟公司、高通案行政和,然公平交易委員會迅速於98 年12 月23 日回文拒絕和解。值得研究行政和解的客觀性公平性在那裡?「大小眼」、「只打蒼蠅、不打老虎」是否為「客觀性之敵?公平會在5 天內回拒似未經委員會決議,主委有這種權力嗎?
(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00 年4 月20 日判決人民勝,判決撤銷原處分(98 年度訴字第1735 號判決、1883、1920、2028、2110、2291 號判決)。
(5)公平交易委員會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發回更審」,發回的客觀性在那裡?人民只有百分之5- 8 的機率?行政機關的上訴似有高很多的機會?「官官相護」是否為客觀性之敵?
(6)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更-審又於民國102 年11 月21 日二度判決人民勝訴,仍撤銷公平交易委員會罰鍰的行政處分(101 年度訴更一字第2 號判決、9、10、11、12、13 號判決)
(7)公平交易委員會又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但在103年5 月16 日被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而確定(人民勝)(103 年度裁字第668 號裁定)
(8)在以上訴訟中我早在98 年12 月18 日即代理客戶聲請「行政和解」(罰20 萬就好),也是愛護公平交易委員會,兼顧客戶的生存權,我曾於1992-95 擔任過公平交易委員會首屆委員,但公交會拒絕(但在對微軟案卻和微軟和解,大小眼),欲給公平會「面子」,公平會卻不領,最後致公平會遭到敗訴確定,面子也難看吧?(不聽老人言)。
(9)至此官司已經打了6 年,已經很長久,終於可以結束了。沒想到公平交易委員會又就同一事件再加上四件大部分不相關的資料,第二次處分處罰業者分別10 萬元至271 萬(公處字104023 號)(違反前確定判決)。
(10)小老百姓無奈,沒辦法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該法院也是於104?年11 月10 日判決人民勝(撤銷處分)(104年度訴字第615 號判決),第三次又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
(11)公平交易委員會又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該法院竟又判決「發回更審」(真累,最高行政法院「官官相護」多想多給行政機關一次機會嗎?),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更一審時又於105年12 月29 日判決人民勝,仍是撤銷公平會罰鍰的行政處分(105 年度訴更一字第33 號判決),公平交易委員會第四度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也創紀錄了。
(12)公平交易委員會又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但於106 年4 月27 日被裁定駁回而確定人民「第二次勝訴」(106 年度裁字第592 裁定)。
(13)公平會退還了罰款給人民。
(14)唉,行政訴訟(民告官),據說人民只𠕇百分之5-8 的勝率。我們連勝了4 加2 次(或是連二件),自己想想也真不容易、感到光榮與輝煌!也運氣不錯,碰到許多好法官,他(她)們是楊得君法官、王立杰法官、許麗華法官、程怡怡法官、王碧芳法官、陳秀媖法官、畢乃俊法官、黃秋鴻法官、林惠琦法官、李玉卿法官、林秀圓法官、高愈杰法官、黃淑玲法官、汪漢卿法官、鄭小康法官、林文舟法官、姜素娥法官。敬禮!他(她)雖經最高行政法院前後各一次的「糾葛」而「發回更審」仍在更加詳查下獨立本於「良心」一致做出對人民有利的判決,令人感動好,法官還不少!
(15)有這麼多好法官而且連續,才𠕇機會最後撤銷公平交易委員會的不當泛濫處分,人民成功的概率是很低的,但是我們畢竟成功了,辛苦啊!人民、律師都很辛苦,期盼法律客觀、執法客觀穩當,寧可不及也不要過,盼執法的主管機關「行仁政」,不啫「殺人」(或者處罰)(孟子曰: 不啫殺人者能一之)。
(16)也感謝當事人從高、屏遠方找到我,且始終信任。9 年抗戰,比八年抗戰還長,只要關鍵戰役輸了一次就完蛋,活著真不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