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星期日),由文德書院、兩岸朱子文化交流促進會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的《朱子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聆聽江俊億博士談《感通以格致一ー朱子格致論再議》,其中談到「朱熹的格物致知論」,頗有心得與想法。

學術上,朱熹的「格物致知論」有文脤傳承。按時間排序,首先是《大學》,首章曰:「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接著是《易經.說卦傳》:「窮理盡性以致於命」;再來就是北宋大儒程頤提出的「性即理也」,最後朱子集其大成說:「性即理也,在心喚作性,在事喚作理」,這是朱子的核心思想之一。
聽了朱博士的論述,我站在經營管理角度,以及對實踐的應用立場,希望從論述中獲到踐履、力行及應用的感通以及領悟。因為朱熹的學問充滿著行動哲學的意味,他的老師李侗曾提過:「以踐履為聞知」的主張,強調要在「分殊」及「日用」中下功夫。所以研究朱子的理學,當從福國利民的實踐角度入手。
朱子的《格致補傅》一文,對「格物致知」一節有所補充說明。「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這段話既是哲理又是實踐,窮盡天下萬物之理(分殊之器也),始能致知,形成社稷市井所需要的有用知識或方法,才能更進一步實踐福國利民的目的,達到齊家治國平天下偉大理想。
江博士說,致作「推極」解,窮作「窮盡」解。致知的知,猶識也,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格物的物,猶事也,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
朱子認為人之心靈皆有「知」,只是程度不同或高低而已,朱子也認為天下萬物皆有理,但人類並不是對每一事物之理都很了解,所以必需對此事物再窮盡其理,以達理窟也。
從經營管理立場而言,企業日常經營管理作業都會產生或多或少問題,亦即從每次的計畫到執行階段,在所謂PDCA管理循環中,可能在執行階段(Do)上會發生問題,管理者的任務在於指導員工進行改善、解決,以回到正常的操作程序,否則會影響到經營績效。當改善對策提出後,就成為明文化的制度,也就是能夠操作的標準化(S0P)模式,此乃「物格而後知致」的實踐結果。當致知(對策)成為企業共同的文化、制度等操作標準後,就成為企業日常管理的操作手段。
朱子以格物確定致知,同時格物要達到物理之極處。從實踐上來說,每一次的格物行動,管理就會升級,以至於達到止於至善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