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把「中天電視」趕出「52」台,對「公平競爭客觀性」之破壞
在蔡英文總統任內發生了「中天電視台」被趕出了「52台」的事件。我對NCC主管的相關法令沒有研究,不予置論,但僅從「競爭法」(公平交易法)的角度略述我的感想:有關新聞頻道集中在50至58台,形成一種「競爭環境」,被移出「50至58台」,勢必產生競爭上的不利,而形成人為的「不公平競爭」及對「公平競爭客觀性」的破壞,成為客觀性之敵。公平交易委員會也受限於人力、物力及魄力,未去審視傳播法令及其行政行為是否有公平交易法第46條所規定「優先適用本法(注:公平交易法)」及「不牴觸本法立法意旨」。在這裏「貓膩」著太多的學問,也藏著很多客觀性之敵,期待後起有識之士,努力探索它們。